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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籍合一】切勿虛報遷徙登記,以免觸法受罰

  • 發布單位:東區戶政事務所行政股

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審認,凡是無居住事實如:為選舉、節稅……等目的而辦理遷徙登記,經查獲虛報遷徙者,戶政事務所將撤銷該遷徙登記,並處3千元至9千元罰鍰,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暨正確戶籍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