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戶政司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合作建置戶政事務所跨機關通報申請健保卡之資訊平台,自104年7月1日起民眾於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國民身分證、新生兒出生登記、姓名或出生年月日等戶籍資料變更時,可一併申請健保卡初、換、補證服務。
戶政事務所藉由資訊平台傳輸通報,民眾持繳款暨證明單至ATM轉帳或向金融機構、4大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臨櫃繳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於製卡後,將健保卡郵寄給申請人,歡迎有辦理上開戶籍登記業務之民眾,多加利用。
◎服務項目:
1.新生兒出生登記。
2.戶籍資料變更(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
3.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同時遺失補領國民身分證。
備註:
除新生兒初次投保健保免繳納費用外,其餘項目申請人持戶所印發之繳款書自行繳費,健保署於收件後7至14個工作天內寄達申請人(無法於現場核發健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