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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1. 監護人。
  2. 受委託人。

►到哪裡辦

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要帶什麼

  1. 監護人及受監護人戶口名簿。
  2. 監護人國民身分證。
  3. 印章(或簽名)。
  4. 規費:戶口名簿每份30份。

►貼心叮嚀

  1. 法定監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民法第一千零九十四條順序規定)。
  2. 委託監護:被監護人生父母之委託書(應註明一定期限及特定事項)。
  3. 遺囑監護:後死之父或母遺囑。
  4. 法院指定:法院指定文件。
  5. 監護宣告:法院監護宣告文件。
  6.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法院依規定指定、改定、選定未成年人監護非由父母擔任情事者。

►查詢資訊

※本表係針對一般申請狀況提供您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請來電諮詢。
☎ 服務專線:05-2226330(總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