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
- 房屋所有權人。
- 房屋管理人。
- 房屋現住人。
- 利害關係人。
►到哪裡辦
門牌座落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
►要帶什麼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申請者另附受託人身分證、印章、委託書。
- 房屋所有權狀或繳納房屋稅憑證,亦或足以證明該建物之所有權、管理者等佐證文件。
- 申請門牌證明之地址為申請人之戶籍地者,僅須攜帶身分證、印章。
- 申請人為利害關係人時,應攜帶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貼心叮嚀
- 建物座落本轄者,始得向本所申請。
- 委託書可至本所網站首頁「申辦須知一表單下載一文件申請」下載運用。
- 門牌業務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 門牌證明包含初編證明、改編(增編、合併)證明、整編(行政區域調整)證明,除整編(行政區域調整)證明為免費外,餘每份證明書收取20元。
►查詢資訊
※本表係針對一般申請狀況提供您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請來電諮詢。
☎ 服務專線:05-2226330(總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