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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募對象:

  1.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75歲以下,品德操守良好,有愛心並富服務熱忱者,皆歡迎加入本所志工行列。
  2. 已領有地政士證照或公教退休人員等專業人士得優先申請擔任。

二、參加與解任:

  1. 申請參加時應填具志工報名表向本所提出申請,經本所審核合格後通知擔任。
  2. 參加期間如不願或因故不能繼續服務時,應於一星期前向本所提出解任。

三、服務地點:本所四樓辦公場所(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4樓)。
四、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7時30分)。
五、服務內容:

  1. 身著服務背心協助引導洽公民眾(如抽取號碼牌或東區公所之動線指引)。
  2. 協助服務台接聽電話,解答簡易法令。
  3. 協助等候申辦民眾應備書件之初審工作及各項書表之代筆服務。
  4. 配合實施走動式服務,扶助老弱、身分障礙人士辦理戶籍登記案件(請其於3號愛心服務台等候專人為其受理)。
  5. 協助發放宣導資料、協助辦理各類問卷調查作業。
  6. 協助本所資源回收、辦公室做環保等工作(如清除紙屑、民眾座椅擺放整齊、報紙置回原位)。
  7. 臨時交辦事項。

六、待遇:志願服務人員均為無給職,服勤期間提供志工平安保險;年度服務表現優良,有顯著績效者,由本所依各項志願服務辦法陳報上級予以表揚。 
七、聯絡電話:05-2226330